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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再掀IP纠纷 中国IP维权难在何处?

优游网发布时间:2014-10-27 17:22:01

近日,《盗墓笔记》的作者、著名网络小说家南派三叔就《盗墓笔记》漫画版权的问题,在微博与上海童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展开了一场“”大战。

盛大文学、南派三叔和上海童石的版权之争

上海童石是一家致力于出版动漫图书的企业,获得了盛大文学《盗墓笔记》漫画出版的二次授权。南派三叔作为原著作者得知这一消息之后,声称自己并不知道这一消息。于是南派三叔和上海童石在微博上你来我往,各执一词。

三叔与童石的主要矛盾点,在于将《盗墓笔记》授权给童石盛大文学是否真正持有《盗墓笔记》的版权。

所以本次大战中,盛大文学一直处于一个关键位置,童石坚持自己是获得盛大文学正版授权,而南派三叔则认为盛大文学不应该在他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盗墓笔记》进行授权,最后所造成的结果即是童石与南派三叔进入了一个无休止的争论。虽然截止于发稿日前,起点中文网发微博声明了:

1)确认童石从起点获得 出版授权;

2)起点此前从南派三叔获得该作品独家授权,目前在有效期内;

3)该书出版曾得到作者同意;

4)就磨铁目前侵权行为,起点早已提起诉讼。

但南派三叔对此似乎并不买账,并认为盛大文学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经自己的同意,将版权再次授权给童石,在合同中是存在问题的。

童石公然在微博与自己“对着干”,在情绪上,南派三叔似乎很难接受这一点。童石和三叔在微博对弈的激烈程度,甚至逼三叔在微博中透露了一些他早期关于《盗墓笔记》维权的故事,欲要在博取粉丝支持。

这里笔者在之前某媒体刊载的《盗墓笔记版权卖派拉蒙》中得知,不同于其他与将版权直接签给盛大文学的写手,南派三叔《盗墓笔记》的版权,是被几经周折转卖到盛大麾下的,“当时我新书的电子版权给了电影公司,电影公司又转给一家传媒公司,而那家公司再‘转包’给盛大,我在某天半夜突然接到盛大一个编辑电话催稿,这才知道这件事情,如果当时就知道会和他们有这部分合作,可能需要再慎重考虑。”之前三叔在接受某报纸采访时说道。

《盗墓笔记》早期的侵权案件

对于南派三叔来说,维权的事儿已经不是第一次做了,早些年三叔曾因为《盗墓笔记》页游版权,曾与*经营者千橡网景公司和新浪等企业闹出纠纷,最后对簿公堂。

南派三叔与北京千橡网景公司的著作权纠纷主要围绕一份签署于2009年的《盗墓笔记》改编网页游戏的授权协议。原告代理人强调,虽然南派三叔确实与上海简读公司签署了授权协议,但当初协议中所指的改编使用范围不包括几年后普及起来的移动终端。被告超越了授权范围,其所推广的wap游戏和app游戏都没有经过授权。所以将*和新浪将这两家公司告上法庭,索赔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6万元。

在微博中,三叔称这场官司一审赢了,法官判定*盗墓笔记移动端游戏侵行为属实,但时间过去一年,赔款总共12万,减去律师和机票成本,几乎所剩无几。并暗示如果自己和童石打官司,自己可以获胜,但这无疑又是一场马拉松似的官司,赔偿金额也不会超过50万。

手游和图书亦样维权难

南派三叔虽然在之前和人人的案件中索赔成功,但是南派三叔希望获得的赔偿金额是106万元,但最后到手仅有12万元,并且花去了很大的精力和1年的时间去等待这一结果。

“索赔XXXX千万”最后的结果是庭外和解或者不了了之,更有甚者出现版权持有方直接把侵权方给收购了的情况发生。这似乎已经成了手游、图书等注重知识产权的行业的一种现象。

“在中国,侵权是一个产业,有利润率的。”

——被侵权问题困扰的南派三叔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

对于一些有预谋的侵权方来说,他们很清楚他们侵权所要输出的经济成本是多少。在手游行业,之前有人说有效遏制渠道可以减少侵权行为,但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渠道的作法通常是将“皮球”踢给版权方和游戏厂商,由他们单独协商,达成协议后,再按照协议要求对产品进行替换,由于沟通的时间成本以及产品整改的时间差,这能在最大程度上保证渠道商的利益。

之所以敢明目张胆的侵权,主要受益于“避风港原则”,“避风港原则”是指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有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渠道上侵权产品的成本是几乎是0。

结语

作为一个版权所有者,三叔这次可能真是的急了,不过从侧面来看,中国的版权的保护法案也确存在非常多模糊的临界点,无论是手游也好,图书也罢。或许法律能约束我们的不多,到头来大家还是只能凭着自己的良心来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