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听到一组移动广告行业数据,在某一家知名广告平台上一个App开发者利赚了600万人民币。同样是这家广告平台,在2013年给开发者的分成是1.5亿人民币。
“移动广告平台”这个概念对于App开发者已经不再陌生,多盟(domob)这一类移动广告公司会积累很多的广告主,开发者接入广告公司的SDK,根据流量,广告公司会将从广告主方得来的收益与开发者分成。
“移动广告平台”的商业模式,决定了他们必须不断地积累App开发者资源,量大而难以实现营收的App是其最理想的类型,或者依靠优惠的分成政策吸引大量开发者,制造规模效应。另一方面,“移动广告平台”还要不断吸引新的广告主。所以“移动广告平台”在笔者看来与其说是一种“广告平台”,但不如说是一种“传统广告主投放的新渠道”。
BAT看不上的一块肉
给70000款App一年分成1.5亿,这个数字在BAT或者360这样的互联网巨头眼里,就是九牛一毛。腾讯随便在微信里放一款“山寨手游”,月流水就能刷出个好几亿。BAT随便做一款自己的App产品动辄就能拿到千万元的广告投放。周鸿祎曾说过这么一段话,“手机屏幕相对较小,如果在App正下方出现强制性的广告,用户的体验非常不好,对手机用户的影响是致命的。”这话现在有很多解读,不过笔者认为,BAT做事动辄就要带着一种“入口式”的思维,自己将一个领域的门口把住,所有人进场都要门票。
另外,即使某个巨头真的有意做“移动广告平台”,开发者也会发现,最好的广告投放也是先给自家的App,肥水不会流了外人田。
小环境里的营收增幅器
很难说,“移动广告平台”这种商业模式会在未来能否诞生出一个互联网巨头,也或者,“移动广告平台”仅仅是互联网发展中的一种过渡的商业模式。不过,目前“移动广告平台”还是被整个移动互联网行业认可的。帮助App开发者实现营收,帮助一些传统的品牌广告主实现移动端的投放,这些都是无可厚非的好事。
也正因为如此,相对于各种推广渠道导流、卖推广位的做法,“移动广告平台”对于大部分开发者也更为公正,也能看到一些真正的数据和用户的使用倾向。2014年初,《Flappy Bird》仅仅依靠广告收入就做到日收入50000美元,《Flappy Bird》可没有买任何的推荐位,总之“移动广告平台”可以帮助很多者实现多元化的收入。
移动广告平台的未来竞争
有米、易传媒这类移动广告平台也不断地在向App开发者们伸出“分成优惠”的橄榄枝,移动广告平台的竞争在也会变得更加激烈。不过,由于“移动广告平台”在整个移动护理网行业所处的产业地位比较偏向于“下游的渠道”,这类广告平台的竞争会类似于一种APP营收的重构,对整个移动互联网的环境将是件好事。